2006年7月1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警车违法市民拍 交警虚心立足改
本报记者 徐晓

  本报讯 市民拍到的警车违章的照片能否作为违法依据?在金华交警与网民的一次互动交流中,一网民“尖锐”地提问。让所有网民满意的是,交警给出了明确答复:可以!
  前不久,金华一论坛邀请金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10名交警与网友进行了对话。一位网友说,经常看见警车等特种车辆闯红灯、乱鸣警笛、违章超车等违法行为,并对此表示了气愤。一石激起千层浪。另一位网友马上跟帖说,现在一些“特种车辆”在马路上横冲直撞、无视交通规则,堪称“马路螃蟹”,交警部门处理车辆违法行为时不能对人不对己,对警车也应加强管理。不少网友回帖表示支持,纷纷要求交警部门对任何牌照的车辆一视同仁,违法必纠。这其中,一名网友提出,如果市民拍到的“特种车辆”违法的照片可以作为处理依据,一定能起到很好的监督效果。
  金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教导员郭翎告诉记者:“长期以来,确实存在个别持有警车牌照或特种车牌的汽车,司机无视交通法规,乱闯乱撞,不服从交警管理,对交通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,也影响执法部门的形象。”他表示,市民对“特种车辆”违章举报是一种很好的形式,可以督促公、检、法等部门的车辆遵守交通规则。交警部门将认真核实群众的举报,对查实的特种车辆,依法严肃处理。